第二十二章
22. 同一主題的結論。
因此,聖徒們,正如我之前所說,在他們的逃亡中,藉著神的護理,得到了充分的保守,如同醫生為了有需要的人而存在。這條律法普遍地賜給所有人,甚至包括我們,就是在受迫害時逃跑,在被追捕時隱藏,不要輕率地試探主,而是要等待,正如我上面所說,直到死亡的指定時間到來,或者審判者對他們作出決定,按照祂看為好的方式:人們應該準備好,當時間召喚,或者當他們被捕時,他們可以為真理爭戰,甚至至死。這條規則是蒙福的殉道者們在他們各自的迫害中遵守的。當他們受迫害時,他們逃跑;當他們隱藏時,他們展現了堅毅;當他們被發現時,他們順服於殉道。如果他們中的一些人前來並向他們的迫害者自首[1],他們這樣做並非沒有理由;因為在這種情況下,他們立即殉道,從而向所有人表明他們的熱心,以及他們將自己獻給敵人的行為,是出於聖靈。
腳註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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腳註
[1] 見 Pearson 的《為伊格那丟辯護》(Vind. Ignat.)第二部分第 9 章中收集的例子和段落;另見 Gibbon 第十六章第 428 頁。Mosheim 的《君士坦丁以前的事件》(de Reb. Ante Const.)第 941 頁。[見 D.C.A. 第 1119 頁 (3)。]